小编昨天在抖音发现了一个帅气的小哥哥,哇塞,这妥妥的颜值在线,骚气的走路姿势,左手插兜,戴着墨镜,简直是现实版太阳的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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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抖音寻人点击超百万 当事人因着装不整影响太广遭加重处罚
原来是小姐姐发抖音寻人:“坐飞机看到一个超好看的指挥官!大家帮我找他呀!”该条视频点赞超百万,不料视频中被曝光厦航机场机务人员着装举止不符合离岗送机规定,其公司考虑到该视频传播极广、影响极大,决定对当事人加重处罚。
这也称得上抖音十大惨案之一了,扣10%的工资+部门整顿,心疼小哥,人在家中坐,锅从抖音来。不过这位小哥哥表示并没有怪作者,说到底能红也是因为她,要怪只能怪父母把他造的那么好看。
不过这也引发小编的思考,发视频的小姐姐未经过当事人同意就私自发视频到网上,这不就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现在短视频+直播这把火烧得正旺,直播全面开花,挟网红、名人、明星、农民之势,在内地掀起了全行业直播的舆论狂澜,好似一场山火即将席卷大江南北点燃无数城市乡村。
你还想成为下一个楚门吗?
许多当事人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直播”,这不就现实版的《楚门的世界》,《楚门的世界》是小编最近观影感触最深的一部电影,影片讲述了楚门是一档热门肥皂剧的主人公,他身边的所有事情都是虚假的,他的亲人和朋友全都是演员,但他本人对此一无所知。后来他开始怀疑周围世界的真实性,于是他想尽办法去试探,去逃脱,他找到了事实的真相,他最后要面对的就是他想不想离开这个伪造的世界,最终楚门不惜一切代价走出了这个虚拟的世界。
《楚门的世界》便是一个娱乐至死的世界,我们享受着对真人的偷窥欲,名人享受着被偷窥后带来的名和利,因此,《楚门的世界》放到当下,反而显得有些可笑和讽刺。二十年前,楚门想竭尽全力地走出那个虚幻的摄影棚,而如今的我们,却对窥视与被窥视甘之如饴。所以,在这样焦虑,缺乏精神支柱的现代社会,真正身在直播时代、真人秀中被窥视的又岂止是那些明星们呢?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别人眼中的楚门,我们自愿在每一个社交平台被窥视,我们自愿在大数据构成的网络中,放弃自己的私隐。
网络直播时代我们的隐私谁来保护?!
众媒时代,网络直播非常火爆,每个人都可以直播,玩得6就可以成为网红,有直播打游戏的、有直播吃饭旅游逛街、更奇葩还有直播睡觉的,吾等凡夫俗子可能搞不明白这有啥好看的,氮素相对于传统的电视剧、综艺节目等打发时间的方式,网络直播或许更接地气,正正满足了不少人休闲娱乐、“猎奇窥私”的需要。
一些网红主播们将业务拓展到街头等公共场所,是否考虑到随意将他人入境侵犯了他们的隐私呢?绝大多数“被直播”的人都会因此感到不适,就好像裸奔于众目睽睽之下。造成直播频繁侵犯隐私等乱象究根结底有哪些原因嘞?细听小编慢慢道来... ...
直播平台与网络主播勾结
网络直播平台的经营模式:通过网友购买平台内的虚拟礼物而获取收入,再按照一定的比例和网络主播进行分成。主播获得的礼物越多,直播平台的利润也就越大。所以,对于主播的一些博眼球行为众平台都保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对主播的监管可以说根本没有,这就造就了主播在直播过程中的张狂。
相关法律不到位 监管力度低
网络直播无底线、数据造假已成为业内的潜规则,他们之所以猖狂,一方面是网络平台置之不理的态度还有一方面便是相关法律的不健全,没有法律的恐吓,这些主播便各种猖狂。
隐私权的边界不清晰,网络直播侵权的界限没搞明白。
隐私权的边界在哪里?网络直播侵权的界限是什么?
从某种程度上说,隐私权属于一种个人享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人格权。因此,隐私权的边界,就在于是否与公共利益相关。
网络直播是否侵权,就在于是否既顾及了公共利益、又顾及了个人隐私,在二者之间找到了合理的平衡。商家和直播平台既要保证公共利益和安全,又要保障不侵犯个人隐私权,就必须严格把握隐私权的边界问题。
作为被拍者,我们如何防范直播内容的流出对自己造成的损害?
1、加强隐私权的理性认识,强化隐私权的感性认识。
一方面,了解隐私权方面的立法,知悉各网站隐私政策,理解如何选择应用加密软件等。另一方面,平时多多留意各区域的监控情况,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在没有十足把握安全可控的场所,处处小心为上。
2、懂得用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技术方面,一旦发现可能涉及自己个人行为的网络直播,如果觉得有所顾虑,应该立即向直播者或直播平台提出要求停止直播并删除所有视频内容。法律方面,一旦因为网络直播侵犯了自己的相关权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或影响,个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主张损害赔偿等。
最后小编诚挚地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不会沦为“楚门”。